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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一男子被警方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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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8 22: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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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霍邱县公安局乌龙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因接小孩问题与丈夫杨某某发生矛盾,并被丈夫家暴。经查:因田某某偷偷将小孩接到娘家,没有告诉丈夫杨某某,杨某跑到田某家后殴打了田某。随后民警将杨某带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经过综合考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对杨某进行了书面告诫,并下达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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