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公办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应接收的学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禁令”,严禁擅自招收不足龄儿童,严禁擅自变更招生区域,严禁擅自突破核定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入学通知书应当加强教育政策、法规和控辍保学宣传,其格式和内容须经区教育局审定后,由招生学校及时发放到学生法定监护人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按要求上报区教育局。
(七)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处理渠道,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公办中小学校,给予主要负责人停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查处。对违规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校,责令限期改正,对其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其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1-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其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永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桐花路以南,铁路以西,亳菊路以北,汤王大道以东,养生大道以南,希夷大道以东(含康美中药城内购置住宅性质房屋居民,不含十八中学区),学府家园小区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十八中或附属学校入学;
亳州市第三十一中学:亳菊路以南,铁路以西,亳芜大道以北,宋汤河以东;亳州市第九初级中学(初中部):仙翁路以东,凤尾沟以南,铁路以西,桐花路以北,希夷大道以东,紫苑路以北(含康美中药城内购置住宅性质房屋群众子女,高新区第六、七、八、九管理区群众小学毕业生子女);汇景花园、伊顿庄园、豪泽俪景小区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十八中或九中入学;亳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养生大道以北,铁路以东,309省道以西,涡河以西,涡河以南(含高新区第六、七、八、九管理区群众小学毕业生);亳州市第三十六中学:铁路以东,养生大道以南,涡河以西,亳芜大道以北(含十九里镇学区);亳州市第十八中学初中部:宋汤河以东,凤尾沟以南,仙翁路以西,紫苑路以南,希夷大道以西,养生大道以北,汤王大道以西,亳菊路以北(学府家园小区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十八中或附属学校就读;汇景花园、伊顿庄园、豪泽俪景小区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十八中或九中入学);亳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接收高新区第六、七、八、九管理区群众小学毕业生子女及丁庄还原小区拆迁户适龄学生及学校周边部分谯城区居民适龄学生。
招生对象
初中:招收2022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亳教工委〔2022〕2号)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招收特长生,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快慢班,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小额班等。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招生时间及程序
第一阶段: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
2.录取。7月29日至7月31日,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志愿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志愿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摇号招生,按招生计划一次性录取;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确认录取,剩余计划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面向审批地招生。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含已批复附设小学班的初级中学)可在此期间完成直升志愿审核,统筹纳入学校招生计划。有关结果通过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告知。
1.网上申报。8月1日至8月4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其中,有意愿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一所有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含有剩余计划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高新区教育分局对民办学校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和分类汇总。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确认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电脑派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录取结果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查询。
初审阶段,城区各公办学校在核定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内,按“两个一致”、房产证、户口簿的先后顺序,综合考虑招生计划、招生能力等因素,对符合入学条件且学校有能力招收的,直接确认录取;对“双招双引”人员、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实地查看并签署初审意见。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由分局统筹。
四、报名条件和办法
(一) 公办学校招生
(1)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住宅性质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
(3)已经购买高新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但尚未交付的(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交付)如不能完成网上系统报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协调相对就近安排报名入学。线下审核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房产等相关信息材料(含儿童少年)。
(5)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有户籍、无住宅性质房产、无经商务工相关证明材料,根据高新区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还原已交付: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安置房屋证明材料、属地政府安置证明,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其中之二)等材料。
(3)货币还原户:在主城区无购房的,征迁安置户子女可以在户籍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在主城区已购住宅性质房产的,且已经办理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在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直接确认录取。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已经购买高新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性质房屋且已经入住的,可以自主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或在房产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若不能完成自动审核,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其中之二)等材料。
居住合法申请审批公租房、廉租房的住户子女就学,可以直接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若不能完成自动审核,需上传(提供):户口簿、住建部门备案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房协议、租金收据,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其中之二)等材料,或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线下审核。
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子女就学,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若不能完成自动审核,需上传(提供):户口簿、所属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其中之二)等材料,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
(1)进城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若不能完成自动审核,需上传:户口簿、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用工企业出具的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和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参保证明(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证明材料:所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以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由教育分局统筹相对就近安排到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子女。按照《亳州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3〕1 号)要求,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人武部门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5)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要求回户籍或居住地学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单独报名。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籍在校六年级毕业生,在本校七年级招生计划内遵循家长和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以报名直升本校初中。如直升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通过摇号录取。直升录取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审批地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通过摇号录取。
报名条件与办法
(一) 公办学校招生
(1)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住宅性质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
(3)已经购买高新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但尚未交付的(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交付)如不能完成网上系统报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协调相对就近安排报名入学。线下审核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房产等相关信息材料(含儿童少年)。
(5)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有户籍、无住宅性质房产、无经商务工相关证明材料,根据高新区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还原已交付: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安置房屋证明材料、属地政府安置证明,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其中之二)等材料。
(3)货币还原户:在主城区无购房的,征迁安置户子女可以在户籍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在主城区已购住宅性质房产的,且已经办理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在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直接确认录取。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已经购买高新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性质房屋且已经入住的,可以自主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或在房产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若不能完成自动审核,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其中之二)等材料。
居住合法申请审批公租房、廉租房的住户子女就学,可以直接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若不能完成自动审核,需上传(提供):户口簿、住建部门备案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房协议、租金收据,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其中之二)等材料,或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线下审核。
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子女就学,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若不能完成自动审核,需上传(提供):户口簿、所属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其中之二)等材料,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
(1)进城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网上报名,若依据数据系统完成自动审核,直接确认录取;若不能完成自动审核,需上传:户口簿、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用工企业出具的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和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参保证明(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证明材料:所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以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由教育分局统筹相对就近安排到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子女。按照《亳州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3〕1 号)要求,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人武部门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5)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要求回户籍或居住地学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单独报名。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籍在校六年级毕业生,在本校七年级招生计划内遵循家长和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以报名直升本校初中。如直升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通过摇号录取。直升录取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审批地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通过摇号录取。
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落实疫情防控。认真做好招生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咨询来访人员一律扫两码、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并做好来回途中个人防护工作。
(一)教育分局:0558-5996035 0558-5995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