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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关于调整202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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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22:0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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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相关工作部门),各有关部门,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4号)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安徽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关于企业(单位)及职工
2022缴费年度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为职工个人2022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2022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下限的,按下限即3832元申报;高于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上限的,按上限即19160元申报。

三、关于退养、协保人员
1.养老保险。财政缴费及已改制企业的退养人员工资基数按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下限即3832元申报;财政缴费及已改制企业的协保人员工资基数按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6386.91元申报。
2.失业保险。财政缴费的退养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按其养老保险基数标准调整。已改制企业的退养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暂维持上年度实际缴费基数不变。

四、关于灵活就业人员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9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832元、70%即4470.84元、80%即5109.53元、90%即5748.22元、100%即6386.91元、110%即7025.6元、125%即7983.64元、200%即12773.82元、300%即19160元,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0%。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流程。
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各参保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逐步点击法人办事、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进入后选择业务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基数调差分批补缴申请,点击“下载模板”,按模板要求填写后,点击“导入模板”,将填好的模板导入系统,参保单位可选择“一次性结算”或“分批次结算”,阅读内容后点击“业务提交”即可。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调整202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申报调整的纸质材料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参保单位存档备查。

(二)现场申报流程。
各参保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在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mas.gov.cn/)下载《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后按要求填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存储工具(U盘或移动硬盘等)到所属社保征缴经办机构(区属企业应至所属区社保征缴经办机构,下同)拷贝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花名册》,录入新的缴费基数并打印,交由每个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上述程序完成后,将①《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②《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花名册》电子及纸质材料,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单位所属社保征缴经办机构办理审核、调整手续。在单位调整缴费基数后,如果发生人员增减变动,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向单位所属社保征缴经办机构报送增减人员花名册,以便按时完成社会保险费月结算,同时按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统一征缴社会保险费。

(三)相关要求。
各参保缴费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和参保职工人数,不得少报、瞒报、漏报,同时应将申报的2022年度职工缴费基数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
各险种的电子表格结构不得修改,《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花名册》须每个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同时其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须保持一致。同一单位各险种在职职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必须保持一致(政策原因造成覆盖范围和标准不同的除外)。

(四)时间安排。
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截至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各单位须按照2022年度社会保险统一申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另行通知。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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