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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于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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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0 00:03: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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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提示
各类食堂、各型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餐饮、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等餐饮服务单位:
亚硝酸盐外观与食盐类似,呈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无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当摄入量达到0.2-0.5g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g时可致人死亡。
为预防误食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原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含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二、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贮存、使用渠道不清、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防止误用、误食。
三、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对亚硝酸盐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在餐饮食品中添加亚硝酸盐的行为。
四、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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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0 20: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一辈子都缩在阴影里,我宁愿去试着享受那刺眼的阳光。

点评

海!外直播 bitly.net/iiyy 禁闻视频 bitly.net/xjjjx 官员们背后大多有《红楼》,官二代富二代大多已《西游》,地方政府正在上演《三国》,老百姓们只能酝酿着《水浒》,不愧为中国“四大名著”演义历史现实   发表于 2023-10-11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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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10: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每天都很好,但每天都会有些小美好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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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3: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为可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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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03: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躲起来的星星也在努力发光,你也要努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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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12: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向前走,苦才会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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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17: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此刻所经历的磨难,未来都会成为你的下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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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23: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挺好!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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